2019 年 CCTV-1、10《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》 (第二季)全媒体独家冠名
【节目看点】
引爆 2019 科普季,让科学插上艺术的翅膀《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》是中央电视台继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》、《中国诗词大会》等现象级文化季播节目后,推出的一档全新大型科学竞技类季播节目,是最强大脑和最炫综艺的科技秀;可看性强:前沿科学话题,梦幻魅力舞台,激烈赛制设置,巅峰脑力对决。
至高舞台搭载尖端视听技术,让科学成为一件很酷的事在这里,神奇梦幻的演播室现场充满着科学的未来气质;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等电视技术诠释出科学的亲近与晓畅;AR、VR 技术,互联网+的融媒体应用,让科学的魅力深入人心。
广告传播的优质平台软性植入回报丰富,广告和节目结合紧密,传播效果好;跨频道全媒体整合回报,目标传播受众集中
【节目播出安排】
2019 年第三季度,CCTV-1、10 黄金档联合播出:
CCTV-1:晚间 20 点档播出第 10 期至第 13 期,共计 4 期;
CCTV-10:晚间 19 点 30 档播出第 1 期至第 13 期,共计 13 期;(注:以上栏目播出时间为暂定,具体播出时间以《中国电视报》预告为准。)
【名额】 独家
【广告回报】冠名权益
冠名企业在其产品包装和商业活动中可使用“***(冠名企业名称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名义,须经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审定并备案,使用期为2019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
一、宣传片广告回报
冠名宣传片
形式: 节目宣传片时长 15 秒,片中画面体现冠名企业元素,口播语提及冠名企业名称或“***(企业名称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联合名称。
播出频道: CCTV-1、10。
频次: 共计 530 次。
节目播出前约 3 周至节目播出结束,冠名宣传片具体播出安排如下
频道 |
广告段位 |
播出时间 |
各段位总频次 |
各频道总频次 |
CCTV-1 |
白天时段 |
每日 07:00-18:00 |
60 次 |
90 次 |
晚间时段 |
每日 22:30-24:00 |
30 次 |
CCTV-10 |
白天时段 |
每日 07:00-18:00 |
220 次 |
440 次 |
晚间时段 |
每日 18:00-24:00 |
220 次 |
二、节目内广告回报
5 秒冠名标版
形式: 时长 5 秒,画面出现冠名企业名称或标识,
配音:“2019 年《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》(第二季)由***(企业名称)独家冠名播出(口播内容可另行协商)。”
位置: 节目片头后独享广告段,节目内中插第二个广告段正一位置。
频次: 2 次/期。
15 秒企业广告
位置: 节目片头后、节目内中插第二个广告段,紧跟 5 秒冠名标版播出。
频次: 2 次/期。
冠名片头
形式: 节目片头落版出现“***(企业名称/LOGO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联合 LOGO。
时长: 联合 LOGO 出现不少于 3 秒/次。
频次: 1 次/期。
冠名口播和压屏字幕条
形式: 主持人口播:“2019 年《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》(第二季)由***(企业名称)独家冠名播出(口播内容可另行协商)。”口播同时,屏幕下方出现相应内容的压屏字幕条,压屏条中融入冠名企业元素。
时长: 5 秒/次。
频次: 3 次/期
转场、广告开关版
形式: 节目转场片花及广告段开关版出现“***(企业名称/LOGO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联合 LOGO。
时长: 联合 LOGO 出现不少于 3 秒/次。
频次: 平均 5 次/期。
角标
形式: 节目播出过程中,屏幕右下角出现“***(企业名称/LOGO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联合 LOGO 角标(或企业 LOGO 与节目 LOGO 翻版交替出现)。
时长: 不少于节目总时长的 30%。
节目现场布景
形式: 节目现场 LED 主屏、观众席背景板、舞台、选手答题台等位置出现“***(企业名称/LOGO)•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”联合 LOGO,并给予镜头体现。
企业产品摆放
形式: 节目现场摆放企业产品,给予镜头体现。
片尾动态压屏
形式: 片尾滚动字幕时,屏幕中播出冠名企业 5 秒动态无声广告。
频次: 1 次/期。
片尾鸣谢
形式 :节目片尾鸣谢中出现冠名企业名称及 LOGO。
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
频次: 1 次/期。
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广告回报】
一、新媒体直播电视信号同步带入企业视频广告
二、《中国青少年科学总动员》节目专题页回报
15 秒视频前贴片(1/4 轮)-广告回报期:130 天
【广告价格】 2,188 万元
说明:
1. 节目具体播出时间以《中国电视报》预告为准。
2.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首播节目广告未能播出,将按照价值对等原则安排补播。
3. 本方案节目内硬性广告(5 秒冠名标版及 15 秒企业广告)承诺在 CCTV-10 节目首轮重播时带入。如遇特殊原因,重播广告未能播出,不予补偿。
4. 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对页面数据拥有版权,对互动数据拥有知晓及使用权。合作方如需对外公布互动数据,需经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备案。
5. 新媒体广告回报最终解释权归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所有。
6. 本方案广告段名称仅供参考,以最终合同为准。
(手机端长按二维码保存图片后,使用微信扫一扫 选择相册图片即可)
八零忆传媒核心团队专注央视广告业务13年,先后为900多家公司、1600多个品牌提供央视广告投放相关业务。
经过对央视广告行业十多年的深耕,全面灵活掌握中央电视台对广告内容严格的审查标准以及特殊要求,最快24小时内完成广告成片制作!
八零忆传媒自有中央电视台官方授权的ADM(央视广告管理)系统,直接对接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,将广告主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线提交至ADM系统,最快1个工作日完成广告片初审、终审工作。
八零忆传媒媒介团队凭借对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标准的准备把握,累计十余年的丰富审查经验,使得央视广告审查通过率遥遥领先于同行业水平,能够在合规范围内,很好的处理央视广告片的疑难杂症。
央视广告收费标准咨询电话:010-64890807 手机/微信:15120004283
|